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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魂的城市

金属的余晖

  

这里是噬魂城,正如它的名字,是一座能吞噬人的灵魂的城市。有时候不止吞噬灵魂,很多人连尸体都无法完整的保留。

我从小出生在这里,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这个城市,辉煌,繁荣,也残忍无情。如果是普通的孤儿,可能会连骨头都剩不下。但我不一样,我不是什么好人,甚至可以说是十恶不赦,杀人,偷盗都是家常便饭,也是我的饭碗。如果我不这么做的话,可能早就死在某个角落里了。其实我这种人活着也没什么意思,貌似就是为了能浑浑噩噩的多活两天。

可是我现在可不这么想,我伸出手摸了摸旁边女孩的白发,她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抬头看了看我。女孩非常美丽,典型的瓜子脸,白色的头发被整齐的梳成了短发,冰蓝色的瞳仁里有着一分淡漠。

这个女孩是我的妹妹,可能也是我活下去的念想吧。我们一起生活在这个城市最阴暗的角落—贫民窟。因为我的一次好运,我们有一间很小的房子,平时只靠着我的手,也能吃上饭。

不得不说,我在这里还是有一些名气的。但也是因为如此,我几乎不对熟人下手。因为他们熟知我的底细,我可不想因为一点小钱丢掉了饭碗。反观那些来噬魂城做生意的商人,他们因为自己的商业而高傲,有时候也因噬魂城的壮观而被震撼。他们不熟悉这里,做生意时虽然很狡猾,却也很傻。我买这个小房子时,就是因为某一个高傲的商人在沉浸于和我的一个同伴谈生意时,被我送去见阎王了。而他那几十枚金币却给了我住所。其实在这里杀人也没有什么顾虑,只要不被卫兵发现,把尸体丢给狗老大就是了。他会处理掉的,当然,我觉得狗的饲料也就是这么来的。

不会有人记得死去的人的,是他们的所有东西为我们的生存做了贡献。连尸体也奉献给狗老大了。这是这里的生存法则。至于罪恶感,我是没有那玩意的,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罪恶,也没有绝对的正确,活到最后的人就是正义,死去的人永远都不会被记得。这个道理我很早就明白了。

可是我现在考虑的却不是这些,而是我们今天的晚饭。“你在家里等着吧,我去买饭。”我淡淡的对着旁边的女孩说道,妹妹她其实不是不知道我偷东西,只是不知道我有时候杀人罢了。她并没有说话,连头都没有抬,直接趴在了凳子上,一副小猫的模样。而隐隐约约露出的胸部,虽然不大,却是挺翘的没有一丝下垂。

如果小时候不拿白布条缠胸的话,应该会更大吧。我胡思乱想着,走出了房门。

走在贫民窟的小道上,今天并没有人联系我,看来没有什么大生意。这时,一个行色慌张的人迎面朝我走来。他的帽檐压的很低,但是浑身散发出一股外乡人的气息,但当时其实还有一种气息我没有感觉到—凛冽的杀气。

我和他撞了个满怀,“对不起,对不起……”我连忙道了歉。走到看不见他的地方,我开始查看战利品。“外乡的带钱这么少?”我翻看了钱袋,数了数也只有46枚铜币。也就是一顿能吃饱的午饭罢了。“这是……”一张很小的羊皮纸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上面印着一个印章,印章上有着一团火,火中有一条形态扭曲着的蛇,看起来惨烈无比。而印章的下面是一团火焰的纹印。

我当时虽然不知道这些东西代表什么,可是我隐约的觉得这不是什么好东西,就直接揣在兜里不再理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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