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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遇格奥尔吉斯兄妹

国防生在异界

  

在森林某处,一只鹿角马身的未知动物正在森林里一片草地上悠闲地吃着绿草。

正当它抬起头,咀嚼着口中的牧草时,“噗!”

鹿角马身的动物头部爆出一团血花!接着,庞大的身躯咣当一声倒在草地上。

在距离鹿角马身动物倒下的地方约500米处的草丛里,突然一阵抖动!接着,一个头戴“绿【防和谐】帽子”,身穿“花衣服”的“怪人”从草丛里出来,与其一起的,还有一把绿色的奇怪“铁棒”!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穿越时空的原天朝国防生——周国邦。

现在离他穿越时空已经过去了3个月,国邦发现这是一个不同于地球的另一个世界!这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奇珍异兽,会喷火的飞龙,能射出毒刺的蜥蜴等等。经过这三个月在丛林里的生存斗争,国邦不但把以前当兵时的本领捡了回来,而且托丛林里野兽的福,国邦的技战术得到了很大提高,可以说,已经具备了特种部队潜质。而且,经过三个月的摸索,国邦已经熟练掌握了“炼金术”的使用方式。现在他身上穿的07式迷彩服,QGF02芳纶盔,就是他用炼金术炼成的。而他手上拿的则是被称为“世界上最好的狙击步枪之一”的L115A3。

也许你没有听说过L115A3。但玩过穿越火线的玩家肯定知道AWM狙击步枪!而此枪便是是英国精密仪器制造公司AWM系列中的一种—AWM-F。号称世上最好的狙击枪。曾创下过在2475米之外精准“秒杀”两名塔利班武装分子的惊人纪录!比加拿大轻步兵、陆军下士罗布·福尔隆2002年3月击毙“基地”武装分子时创造的2430米原纪录足足长出了45米!

而且,国邦发现,只要是自己练成出来的武器,不管国邦以前用过没用过,都能熟练掌握。就那刚才击毙那只鹿角马身的动物,500米的距离可以说是中远距离狙击了,换做以前,国邦很难有把握一枪毙命,而刚才国邦则表示一点压力都没有!

国邦抗着抢,漫步走到鹿角马身动物的旁边,掏出瑞士军刀,开始肢解动物(由于画面过于血【防和谐】腥,作者在这里就不写了。)

诸事完毕,国邦揣起一颗粉色水晶,扛起一条“马腿”开始往住所走去。

正当国邦背着狙击枪,抗着“马腿”闲庭信步与丛林中时,“轰!!”

不远处传来一阵爆炸声!

国邦先是一愣,接着抗着“马腿”猫腰向爆炸声穿过来的方向跑去。

跑了没几分钟,国邦沿着不时传过来的爆炸声,终于找到了源头。

国邦放下肩头的“马腿”握起AWM,潜进一片草丛。通过狙击镜,国邦发现在离自己大约700米的一片空地上,发现了人类!国邦不禁一阵小激动!这是他三个月来第一次见到人类!

空地中央有4个人,三男一女,其中两人看起来年纪较大,穿着类似于中世纪的白色铠甲,手拿白色宽剑。将另外的年轻的一男一女围在中间。而另外的一男一女身批黑色纹花斗篷,身穿白色衬衫,男穿黑色长裤,女穿黑色百褶短裙,腿上还套这黑色棉袜。

此时4外侧围着一群红目野狼,大概有五六十只的光景,草地上也躺着大概十四五只,正虎视眈眈的盯着4人。而4人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两名身穿盔甲的男性身上多出受伤,盔甲上血迹斑斑,不知道是自己的还是野狼的。

而里面的女孩衣服上,斗篷上沾满了尘土,粉红的波浪长发披散在肩头,显得很是狼狈。而那男孩也好不到那去。

国邦知道,4人是被这会喷火的野狼困住了。于是架起带有消音器的AWM。

此时,狼群终于忍耐不住了,一只野狼向着少女口中喷出一团小型火焰,其中一名面留胡须的铠甲男子挥剑,一剑将火球劈开,爆炸声响彻云霄!以此为信号,狼群纷纷从口中喷出火焰,向四人飞去!

显然这么多火焰四人是无法全部招架的,少年少女将手中的“木棍”(国邦视角)聚过头顶,口中念念有词,接着“木棒“尖端白光一闪,一个半圆形的浅绿色光罩将四人包裹住。紧接着火球在光罩上纷纷爆炸。

“那就是魔法吗?果然是个神奇的世界啊”国邦不禁又是小小的激动了一下。

但野狼们不死心,继续向光罩喷射火球。

光罩在爆炸声中不断抖动,显然不能坚持多久。

“噗!”一只正在喷射火球的野狼头部爆出一团血花。但这并没有引起狼群的注意。

紧接着“噗!”“噗!”“噗!”……野狼一只接一只的倒地,狼群终于发觉了。纷纷停止攻击,私下警戒。

攻击停下后,光罩也消失了,少年和少女满头大汗,气喘吁吁(想歪的童鞋自己到墙角撸【防和谐】管三分钟!)显然已经力竭。

“噗!”“噗!”“噗!”“噗!”……,又有几只野狼倒下。狼群里开始发生骚动。

其中一只野狼发现远处草丛火光一闪,紧接着一只同伴中弹倒下,于是狼嚎一声。接下来,剩下的十几只野狼咆哮着朝着国邦的隐蔽处飞奔过来!

国邦也自知已经暴露,于是干脆从草丛里出来,拿出毛瑟军用手枪,装上枪托。(毛瑟手枪的木质抢盒可以装在枪柄上,变成枪托)

“啪!啪!啪!……”枪声响彻丛林,飞奔中的野狼一只只应声倒地。

当最后一只野狼带着不甘的哀嚎倒在地上后,国邦放下手枪,大步向4人走过来。

此时4人正坐在地上喘气,刚才的战斗似乎已经耗尽了他们的体力。此时,他们看见一个身穿“花衣服”(07式迷彩服),头戴“绿【防和谐】帽子”(QGF02头盔),肩上还扛着一根绿色的奇怪木棍的人从丛林深处走过来。

双方在相距大约5米处对峙着。

“几位,你们能听懂我说的话吗?”国邦首先发问。

4人先是疑惑的对视了一会,接着,“!@#¥%……&*……”

“……”

“……”

“Ok,It is very good”国邦表示相当无语,好不容易碰到人类了,结果语言不通又成了双方交流的障碍!

这是,那名少年举起木棒(国邦视角)口中叽里呱啦一阵念叨。接着,一道白光从木棒尖端发出,快速地没入了国邦的额头!

但国邦愣神之时……“勇士,您能听懂我们的语言了吗?”那少年发话了

“咦!?你会说中文!”国邦发现自己能听懂他们的语言了!

“不不勇士,我说的还是我们国家的语言,我只不过用魔法使你能听懂我的语言了而已。”少年说到。

“哦~魔法啊,还真是神奇啊!”国邦不禁感叹道。

“勇士,刚才多谢您出手相救,如果不是您,我们估计早已葬身于赤目狼的口中了。”说着,4人纷纷向国邦行类似于贵族礼的鞠躬。

“哪里哪里,遇到有困难的人,伸出援助之手,是我一贯的做人原则。”国邦摇了摇手说道。

“忘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爱德华·格奥尔吉斯,18岁,二级魔法师”说着,少年对国邦行了行礼,接着说,“这是我的妹妹,莉莉丝·格奥尔吉斯,18岁,二级魔法师”

“您好。”少女对国邦行了一个提裙礼。

“我叫山姆·克鲁特,是少爷和大小姐的护卫。白银骑士。”其中一个留有胡须的铠甲男说道。

“我叫格姆莱·法格尔特,也是少爷和大小姐的护卫。白银骑士。”另一个铠甲男说道。

“我叫周国邦,是一名自小在丛林里长大的猎人。”国邦并没有说明自己的真实身份。

“周国邦?好奇怪的名字?”莉莉丝疑惑地说道。

“山野俗名,无需过于计较。”国邦说道,“大家先休整一下,现在天色晚了,等一下去寒舍休息一下吧。”

“那真实太感谢了。”爱德华说道。

于是大家休息的休息,包扎伤口的包扎伤口。而国邦则收起枪,拿出瑞士军刀,开始收集“水晶”

当国邦挖出一个水晶后,突然想起什么,对不远处的莉莉丝问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咦!?”显然莉莉丝对于国邦不认识这东西感到疑惑,不过她还是回答了国邦的问题,“这是三级赤目狼的魔晶,可以用来入药治疗疾病,还可以用来增加火系魔法的属性,是很值钱的东西。”

“哦,那像这么大的魔晶值多少钱?”听到“钱”国邦眼睛噌的亮了起来。这不能说国邦贪财,因为国邦知道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虽然他身上带着几章“老人头”但国邦不用想也知道能不能在这里流通。

“吾~大概能卖到200金币吧。毕竟赤目狼虽然是3级魔兽,但成群结对的赤目狼可是连4级甲犀牛都可以一战的生物呢!”

很快,国邦便挖完了所有赤目狼的魔晶。统计了一下,一共有60颗魔晶,其中属于自己的有45颗,其他的则是爱德华4人斩获的。

国邦将魔晶分为两堆,接着扯过一节藤蔓,双手一拍,电光过后,两只布袋出现在国邦面前。

“是炼金术!阁下原来是炼金术师!”爱德华惊叹道。

“炼金术很稀奇吗?”爱德华的反应有点出乎国邦的意料,他本以为有魔法的世界应该也有炼金术的。

“炼金术虽然不稀奇,但也不是随处可见的。而且炼金术师一般都是矮人,人类炼金术师可以说是十分稀少的!”爱德华说道。

“这样啊。”说着,国邦把刚装好的两袋魔晶把其中一袋扔给了爱德华,“这是你们的。”

“不不,这个还是归你吧,如果不是您救了我们,我们可能现在已经尸骨无存了。这个就当做我们的谢礼吧。”爱德华推辞道。

“我救你们并不是为了这些魔晶,只是单纯的人道主义而已。”国邦说道。

虽然不知道国邦口中的“人道主义”是什么,不过爱德华明白国邦是不会收下的。

当一准备妥当,国邦便带领4人来到了自己居住的山洞。这里是国邦偶然间发现的,经过一番改造后,现在成了国邦的临时住所。洞口被一扇钛合金防爆门锁着。这是因为国邦发现这里的土层中富含钛元素,甚至超过了地球上的含量,于是就有了这扇钛合金铁门。随便说一下,国邦的各种武器也是用钛合金练成的,也只有败家国邦才会做这种事!

国邦生起火,从储藏室里取出一些魔兽的肉,洗净后放入锅中,“丛林里没什么吃的,就是野兽多。”

“没关系,这里的兽类肉质鲜美,还能保养皮肤,对女孩子来说是很好的东西呦!”莉莉丝抱膝坐在火堆旁,俏皮地眨两下眼。

“这样啊,你喜欢就好。”国邦微笑地说道。

“扑通!”不知为什么,看到国邦的微笑,莉莉丝的心猛地一阵跳动,脸上也飞起了红霞,还好有火光的掩饰,没有被人发现。

“有美味的食物,却没有美酒,这怎么行。”说着爱德华手上白光一闪,一瓶黑红色的葡萄酒和几个杯子出现在爱德华手上。

“这也是魔法?”国邦问道。

“不不,这是从空间戒指里取出来的。”

“空间戒指!”国邦心中猛然一动,听名字国邦就知道这是什么了,脸上露出一丝羡慕的神情。

这一切都被爱德华看在眼里,“若阁下喜欢,这枚戒指就送给阁下了。”说着摘下了戒指给国邦。

“这……怎么好意思呢!”国邦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手还是伸了过去。(小嗨:你的信仰哪去啦!)

“对了,这个怎么用?”

“很简单,只要心中想象‘开启’就可以了。”

给你照着爱德华说的去做,果真开启了空间戒指!这是一个大约一个篮球场大小,高约5米的空间。

国邦退出空间戒指,对爱德华说,“爱德华先生,我从小呆在丛林里,不了解外面的世界,你可以给我介绍一下吗?”

“当然没问题。”爱德华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这是一片名为奥兰德大陆的世界,这里充满了各种魔法和魔兽。由于没有进行工业革命,这个世界还处于类似于封建欧洲状态。在这片大陆上,有人类,兽人,矮人,精灵,龙族,魔族统治着。

其中人类主要分布大陆的中部到东部。主要国家有五个,分别是东南部的艾温尔特帝国;东北部的格雷罗斯帝国;西北部的波斯歌莉娅帝国;西北部的弗朗斯科特帝国和中部的宗教国——圣神奥利亚王国。

而在人类居住地边缘,分别居住着其他种族。和艾温尔特帝国和波斯歌莉娅帝国交界的巨大山地是矮人族和兽人族的家园,被称为“兽人之地”;与波斯歌莉娅帝国和弗朗斯科特帝国交界的广大丛林里,居住着神秘的精灵族,因此被称为“精灵之森”;与弗朗斯科特帝国和格雷罗斯帝国交界的无垠的雪原,是魔族的统治区域,被称为“极地荒原”;而和格雷罗斯帝国和艾温尔特帝国交界的浩瀚海洋,是龙族的栖息地,被称为“无尽沧海”

根据爱德华的介绍,国邦了解到自己现在在艾温尔特帝国北部,一个叫洛兰之森的森林里,而爱德华和莉莉丝,则是这里的统治者,格奥尔吉斯公国公爵——贝利亚·格奥尔吉斯的子女!他们本来是来丛林里打猎休闲的,但却遭遇到赤目狼群的袭击,而后被国邦所救。

国邦听完后,陷入了沉思。几分钟后,国邦向爱德华说道,“我一直呆在丛林里,没有接触过外面的世界,你们能不能带我出去见识一下?”

“当然没问题!如果有您与外面同行的话,那是再好不过的了!”爱德华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那就太感谢你了,还有,能不能不要总是您啊您的,就直接叫我的名字吧。”国邦说道。

“那……国邦,明天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吧。”一旁的莉莉丝带着兴奋的语气说道。

“那好吧,明天我们一起走吧。”虽然不明白莉莉丝为什么那么兴奋,但国邦还是回答道,“现在已近晚了,大家早些休息,明天我们一起动身。”

晚上,国邦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因为他明白,从今以后,他将要真正的面对这个陌生的世界!

PS:大家好我是小嗨,这星期第二章送上,话说这四千字的文章光码字就码了我好几个小时,以前看书时,这四千字也就五分钟的光景,果然,写书党和看书党就是有差距啊!(泪目)记得前一章因为第一次传书,对于起点的操作还不熟悉,所以不小心连传了两章相同的。在这里小嗨向大家道歉。不过我发现不知是不是图片的原因,小嗨上传的章节迟迟没有通过起点的审核,结果一连好几天我都没看到我发出的书。不知道是我手机的缘故还是图片没通过审核。所以,小嗨这章就不在配上图片了,望大家海涵。不过如果这章要是手机上还是不能显示的话,那小嗨只能换个网站发书了,到时候小嗨会另外通知的,谢谢大家,希望大家收藏啊,当然,能给票票那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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