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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队友报道

刀马潭战记:长风斩阳

  

“高大哥!”吉娘见到了月戮正如见到亲人般亲切,心中亦有委屈倾泻而出,当时就眼圈发红,泫然欲泣。

而月戮则是一脸懵,这谁啊?

此时的吉娘的样子可以说和当初月戮见到的轻盈少女全然不同,经过一夜逃命的少女此时眼圈乌青,头发和半张脸都被狼血糊住,她的头发因为有狼血,所以也粘住了不少沙子,十指**发缝里随便搓一搓都能掉出沙子来。

月戮看着吉娘,也觉得好像有些眼熟,但就是无法和那日见到的粉衫女孩联系起来,他轻咳两声,故作高冷道:“姑娘是如何得知在下姓名的?”

“啊?”高大哥认不出自己?这时吉娘才意识到自己的样子有多狼狈,她赶紧拿袖子使劲抹抹脸,把糊在眼睛上的脏东西擦了个两分干净,她又努力把头发朝两边分去,“高大哥,是我啊,盛家吉娘啊。”

“吉娘?”月戮瞪大眼睛看,心里嘀咕着吉娘是哪个,但目光触及到她野鹿般的眼睛时突然反应过来,这不就是当时留宿他的那个小姑娘嘛。

“你不好好在家待着,跑来这大漠做什么?”月戮站起身,伸手把吉娘也拉了起来。吉娘跑了夜浑身疼得都要站不住,还是咬牙起身,先作揖再猛的跪下:“高大哥有所不知,吉娘是特意来找高大哥的!”

“特意找我?”

“是,吉娘的舅舅程亦昕看出您是个高手,所以吉娘想求您替我盛家报仇——吉娘会付报酬的,只要高大哥愿意,吉娘愿做任何事!”

短短一句话被月听出了不少信息量,吉娘的舅舅不就是那个瘸子吗,他能看出自己的本事?

他瞬间谨慎起来,但还是拉起了吉娘:“不,吉娘你先起来,你先听我....”

这时商队那边已经要启程了,唐善因已经骑着高大的骆驼走到他的身边,看见了旁边灰头土脸的吉娘,他辨认了几下确定自己没见过对方,就发出声嗤笑:“小兄弟,你可没说你还带了个娘子。”

“她……”月戮本来刚想说她不是自己娘子。忽而想到万这么说吉娘被唐勋抓去卖了怎么办,于是就默认了。

唐勋:我不是随随便便卖良籍之人的好吗……

罗珈看见吉娘,一眼就知道他们不是夫妻,哪有夫妻这样生分?就算是新婚,郎才女貌的地该热乎着,接着她露出一个不置可否的笑容,并没有戳穿他们。

路上,他们边走边聊,知道了月戮是南洵人,罗珈说:“我先前是在南洵住过好些年的,发现你们南洵真是什么人都有,你们这样孤身上大漠的也不少,大漠里许多单个的尸骨都穿着南洵的衣裳。”

商队里也有南洵人,唐勋就是南洵来的,只是从小在西襄长大。吉娘住在两国边境,两边的话都会说。

这时,吉娘发现罗珈的眼睛在阳光下是碧绿的,如她家后山那宝石般的湖,见她直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罗珈笑着问:“妹妹,你总看我做什么?”

“姐姐,你们西襄人的眼睛真是好看,像湖水似的。”吉娘心想,这样的眼睛长在身上,会不会看东西都漂亮些。

“要说眼睛好看,我两个月前还在南洵时也看见过一种很漂亮的眼睛,颜色像黄金,或者说太阳吧,在幽暗的地方也能发出烛火般的光——”罗珈回忆着两个月前在花柳巷的那惊鸿一瞥,心中增了几分可惜,若那眼睛的主人是个真的男子,她定是要将对方收入囊中的。

这这句话让陪在吉娘身边的月戮注意到了,“黄金一样的眼睛...烛火般的光……”,这些特征都在月戮脑中闪过,拥有这种眼睛的南洵人再找不出第二个,就是秦百戈啊。

罗珈实在是可惜,就说了自己的心思:“那眼睛的主人长得也很好看,站在你们南洵人中间很明显的,鼻梁很高,身形也很好看,我本以为是个难得的美男子,结果是个女孩,可惜啊,太可惜....”

吉娘听着,怎么也想象不出那个人的样子,但也同样为罗珈感到可惜,于是两个女人走着走着,一起叹了口气。

而那个人——秦百戈还在摆宴为刚从远方赶来的几个邓老头给他请的帮手接风洗尘。

新来的几人是从不同地方赶来的,互相都不认识,其中有一对夫妻,男的叫吴志明,女的叫陈雨,两人练得是双蝶剑。

路明现在听到兵器名都会条件反射般的想这把兵器的来历。

于是他暗暗在脑内铺出兵器谱——双蝶剑兵器谱剑类排行一百二十二,也许现在排名会有变化,但总归不会差太多。双蝶剑是三十年前的一对侠侣夫妇合力铸造而成。

双蝶剑造型独特,可以由两把拼为一把,剑柄处各有一半蝴蝶翅膀,男的用墨色左翅,女的使赤红右翅。

最初因为侠侣夫妇实力摆在那里,所以双蝶剑排名是很高的,一度到了前四十,后期排名逐渐下滑,直到今天这快要滑出兵器谱的局面。

所以,某一任兵器谱编者对这把双剑的评价是:“花里胡哨,屁用没有。”

还有两人是独身来的,听说两人好像是极远的远亲,其中那个叫金磊的姑奶奶和另一个叫苏玉辰的爷爷有同一个外祖母,两人刚第一次见面,刚聊了几句就认了亲,当场就以表兄弟相称。

金磊的兵器就没有上兵器谱,因为就是一把大木棍,茶碗底子那么粗,两米不到那么长,苏玉辰则更没有在兵器谱上看见自己兵器的机会了,他用的是自己的拳头,手掌的老茧石头一样。

人齐了后,几人挨个介绍敬酒,诉说自己一路上的遭遇和分享见闻。

王衡岭作为这的老人,喜气洋洋地和几人各比试了一次,除了被秦百戈秦小姐打到爬不起来,其他几人都没他厉害。

“哈哈,弟妹还是得多练练。”王衡岭得意的很,笑着对陈雨说,“你们这两把剑太软绵了,你们若也软了还能打得过哪个?多吃点肉长点个力气吧。”

陈雨刚要反驳就被吴志明拦下,吴志明反而行礼:“多谢王兄,受教了。”

晚上,陈雨握着红蝶剑,眼圈发红。吴志明点了蜡,注意到了陈雨委屈的姿态,走过去抚了抚陈雨的肩膀:“怎么了?”

“白天那个粗人,打赢了就是赢了,还要酸两句,你也不帮着我说他,反倒和他道谢……”陈雨嘟囔着,眼睛直勾勾看着手中的剑。

这是多好的剑,是她和吴志明大费周章才从兵器铺子那买来的绝世无双的夫妻剑,在那个粗人眼中就是软绵绵的东西?

吴志明叹了口气:“技不如人,甘拜下风。”

“那你就甘于人下?”陈雨抬头看着吴志明。

“非要在口舌上争个厉害?况且这只是个比试,什么都不是,何必这样在意?”吴志明很不喜欢妻子这么爱争的性子,忍不住就怼回去。

“什么叫非要在口舌上争个厉害?我有争吗,你倒是给我争一个我心里倒也知足了,什么剑软绵,是你软绵!让你练功你嫌累,为了金子从庆皋赶了一个月的路来,你就给邓老爷看这点东西?这二十两黄金我不是跟你说过不是人人有份吗,你不拿出本事你让邓老爷凭什么拿金子给你?”陈雨生气了。

她每次生气都会说一大堆话,丈夫吴志明所表现出的在外人看来的大气隐忍在陈雨眼中就是窝囊。

但吴志明的大气隐忍不会对妻子展现,他如大多数男子般,最烦长篇大论的唠唠叨叨,他眉头一皱:“王兄说的不是让你再练练吗?再说了,我们本就技艺不精,我相信他没有恶意,只是提醒两句也是为我们好,好了,你别再为这些烦了,没什么好说的。”

看着妻子几乎要哭,吴志明又赶忙坐下,左手紧紧揽住陈雨的肩,右手握住陈雨那有些凉的手:“好了好了,别为这些烦心,从明天起我们好好练功,这二十两黄金我们必须拿到,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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