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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皮筋

通灵萌宝:妈咪,保护我方

  

“就一个邻居,饭做的很好吃。”

姜童话接的很快,努力让自己表现的云淡风轻,如今的内心只有一抹慌张和尴尬,半点没了当初跟何洁介绍是邻居时的羞涩和纠结。

又害怕陈添继续问下去,连忙扯起了其他话题,抛出好几个问题来。

“外公你到哪里下榻。”

“打算来洛城待多久。”

“这次来到底是为了什么事呀!”

真的是太久没联系了,许多消息姜童都不知道,她也是真的惊讶,外公居然还会出山。

陈添已经虚岁八十,虽然还没操办寿辰,但已经到了享清福的年纪。

陈家后人不多,但是也有能够主持大局之人,不说陈家本家之人,就连姜童的父亲如今也是紧着陈家这边的事情。

自从姜童的母亲离世,女婿姜海倒也像是入赘了一样,陈家大大小小的事情跟着操劳,除了实在学不懂陈家术法,其他方面都面面俱到。

“我爸,还有大伯怎么没有跟着来。”

姜童看见陈添身边只跟着司机老张一个人更是纳闷,语气中还带着一丝埋怨,怎么能这么放心的让老爷子一个人出来呢。

陈添无奈的笑了笑,觉得自己的耳朵根子都要被这个臭丫头吵疼了。

“你问这么多,叫我先回答哪一个。”

“再说,别看我现在岁数八十了,身子骨可强健着,哪还用他们几个跟着。”

老爷子耄耋之年,仍然是乌发童颜,讲话也是中气十足,看来这么多年的太极没有白打。

姜云听了一耳就开始拍起马屁,就差把阿谀奉承,趋炎附势八个大字挂到脸上了。

“就是,太外公哪用的着伯爷爷陪着。”

说起来这老爷子确实深谙养生之道,真论起来,陈添看上去也不比姜海他们大多少。

“还是我们家云云会说话,这小嘴上莫不是抹了蜜。”

老爷子喜笑颜开,试图将姜云抱起来,起来的时候凝了一瞬,险些扭到腰去,姜云的小手都搂到了陈添的脖子上,蓄势待发,却迟迟没等到太外公起身。

还是姜童看到了外公的窘状,将姜云的小手扒拉开来。

“好了,也不看看自己现在几斤几两了,你太外公哪经得起你折腾。”

陈添站起身来,撑了撑腰,难得的赞同姜童的话。

“还是小孩子长得快,才两个月,太外公就抱不动了。”

不过还是顾及着姜云幼小的心灵,这话啊说的甚是委婉。

“哼,还是齐叔叔腻害。”

姜云心中这般想着,小嘴也抿了一瞬,脸上又开始忧愁起来,齐叔叔和妈妈到底什么时候和好呀!

才两天,他就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幸福了。

此时的姜云还不知道他的齐叔叔也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一下飞机就收到自家王母娘娘的电话轰炸,齐慎将手机拿的远远的,感觉耳膜都要被震碎了一般。

“你个小兔崽子,去童州都不讲一声。”

“我和你爸今天丢人都丢大发了。”

一拨通齐慎的电话周淑就怒不可遏了,别人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她倒好,芝麻大的小事都能掰扯成齐慎把天捅了个窟窿一样。

“周淑女士,淑女形象。”

齐慎不过清清淡淡的一句,就扑灭了周淑的火山爆发。

周淑整理了一下自己方才激动微乱的发型,清了清嗓子,又变成了委委屈屈的嗓音。

带着哭腔:“果然是儿大不由娘,别人还都是成家立业母子之情淡薄了一些,我倒好,儿媳妇没等来,儿子已经开始生分了。”

齐慎刚刚下了飞机,住到医院安排的宿舍,行李都没开始整理,好在房间里还算干净,收拾起来应该不复杂。捏了捏眉心,解了一下疲乏,不由的佩服起了齐啸,周女士这一天一出大戏的真够他受的。

“妈,说重点。”

从爆破戏转到了苦情戏,齐慎听了十几分钟埋怨和控诉,还是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以前出个差也没见他这样。

“要不,您把电话给爸。”

说话时还是带了一些温度,甚至有些委婉,毕竟也在周女士手下生活了二十几年,有些生存法则还是要懂一些。

果然手机一到齐啸的手上,连火星子也不再蹦挞了。

“没什么大事。”

“以后出差记得向家里提前报备。”

只要不是周淑女士的事情,齐啸向来冷静讲理,言简意赅。

齐慎也终于有时间来收拾自己的东西。

行李箱打开,东西不多,但是放置的十分规整,连衣服都叠成了豆腐块的形状,不知道还以为齐慎不是来进修的,而是来军训的。

将衣服一件件整理好,放到柜子里,就收到了宋瑶的电话。

“齐慎,一起去吃饭吗。”

宋瑶拿着电话站到了宿舍楼下,身边还有几个女医生在等她,其实是重州这边的医生为了迎接他们的到来组了个饭局,毕竟之后还要一起工作一个月,吃顿饭熟悉熟悉,认认脸。

不过宋瑶她有自己的小心思,电话里面没有说这么清楚。

“不用了。”

男人的回答在意料之中,宋瑶脸上的笑容还是渐渐凝固,肖峰不是说齐慎已经和姜童那个女人断干净了吗,为什么就不能给她一点机会呢。

“可是,是童州医院的医生们邀请的。”

“好,地址。”

态度的转变的很快,但是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宋瑶还是因为能和齐慎一起吃晚餐内心雀跃。

拿过衣架里的风衣,穿了上去,将钥匙放进口袋里的时候,带出了一个小小的橡皮筋,落到了脚边。粉红色的,姜童的。

骨节分明,手指修长的大手轻轻一勾就捡了起来,齐慎的嘴角又漫上了一抹笑容,上次在外面吃饭,她戴在手腕上觉得不舒服,随手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当时的他还挺喜欢那份自然的亲昵,现在...

齐慎将皮筋套到了自己的手上,男人的手腕难免粗壮了些,也会更加紧致,齐慎的皮肤很白,搭上粉红色并不违和,反而有些打眼。

静静的盯了片刻,记忆回到了少年时期。

肖峰早恋的事,在他们一伙人中并不稀奇,那小子开窍的早,也对恋爱的事情颇为感兴趣。

记得那时还是初冬,没有下雪,但是寒风已经很刺骨了,他们几个骑车上学都戴着手套,裹的严严实实。

就他一个人将腕间露了出来,裸出大片肌肤,只有一个黑色的细细的皮筋,比如今齐慎手上这个还要惹眼。

同行中有人刺他,娘们唧唧的,还戴小女生的东西。

肖峰也不生气,反而引以为豪,那时他们才知道这根皮筋的意义,代表着他已经是有主的人。

如今二十五岁的齐慎,也鬼使神差的带上了这根东西。

心中微叹,果然还是喜欢胜过了所有道理,原则也终究抵不过我乐意!

栽了就是真的栽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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