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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不可能密室杀人

极限游戏

  

顺着宾馆西侧的路径向北走去,很快我们便抵达了第二场案件的发生地——平居。

平居坐落在宅邸以北,想要抵达平居的话,有三条路径可以选择——从西侧宾馆的西侧和东侧宾馆的东侧都各有一条路通向平居,或者从宅邸后方直接顺着坪坡爬上来就好。这里应该没有提醒人们不要践踏草坪的标语,因为这里除了路就是草坪。你见过草原上竖着一个写着“不许践踏草坪”的牌子的光景吗?不过在纸烟盒上写着“吸烟有害健康”这一宣传语的情景倒是处处都有呢。

平居看起来就像是一栋度假居所一样,整体的结构是木质的,整个建筑只有一层。走上两阶木质的低阶就到了平居的阳台,整个阳台将平居的六间房间围绕起来,别有一番风味在。两阶台阶上一层木头打底,上面延伸出一层楼的高度便触及了平居的屋顶,外面六只木色的柱子拱立着,一栋木屋便立在我们眼前。

“已经聚集了不少人了呢。”顾琴风向四周张望道。

我扫视了一下,这里大约都是刚刚从宾馆那里聚集来的人群。当游戏管理员宣布规则时聚集在这里的14人,大部分都向宾馆处进发了,因此沿途我们碰见了不少从平居处往下走的人,还顺道打听到了一些信息。

“……据说是密室杀人。”杨昭泉扶了扶额头,“我刚才听见几个人说,根本不可能存在这件事情的作案手法。”

“游戏规则,所有的手法都可以通过推理得出!”顾琴风摆出一副名侦探的样子宣言道。

“怎么样怎么样!如果再加个披风或者烟斗的话,是不是就更有侦探范儿了!”沉浸在自己刚才的帅气举止中的顾琴风兴奋地转过头来看着我和杨昭泉。

“……好蠢。”我错开视线,轻轻嘟囔了一句。

“嗯?”顾琴风一脸天然地盯着我,“说什么说什么?”

“不过,也有一些人直接回到自己房间了呢。”杨昭泉耸了耸肩,“他们大概是放弃这次案件的勘察了。在案件被发现12小时后,案发现场就会被游戏管理员封锁起来呢。”

说起来,那个不近人情的游戏管理员确实宣布了这条规则。案件被大部分玩家发现12小时后,如果是在室内作案,那么作案现场将会被永久封禁——正如14号的房间所遭遇的一样。

“……时间不等人啊。”我压低了声音自言自语了一句。

“嗯嗯?你说什么?”顾琴风眨了眨眼,还是一脸无害地盯着我。

“……好蠢。”我又低声补充了一句。

“嗯嗯?你到底在说什么啊?大声点啊?你是草履虫吗?”

“……如果真是你所说的这样的话,那还真是糟糕透顶的情况呢。”

这么严峻的形势我还是第一次遇见。

因为推理这件事不仅锻炼智商,而且还能给人一种自己英雄主义的感觉,更重要的是推理这件事一个人就可以完成并乐在其中——不必和所谓的“大家”哭丧着脸混在一起体验被排斥的感觉,所以我对“推理”有着浓厚的兴趣。当然,我并没有加入什么所谓的“推理社”云云,而且狂妄一点地说,我觉得那些家伙的推理能力简直糟透了。

本格推理很符合我的胃口,但如今的状况却令我瞬间体验到了“无计可施”这个成语的真正内涵。

“除去被害者27号,其余存活的五人22号、34号、36号、28号和13号集体证言‘他们一同发现了尸体’,以及‘发现尸体时尸体所处的房间的两扇门和一扇窗均为上锁状态,他们请求了‘万能钥匙’才进入了案发现场’。”

17号微笑着向我们说明了情况。

“发现尸体时,两扇门和一扇窗均是上锁状态?”顾琴风重复道,语气中流露出惊诧之意,“那不就是在说……案发现场是个完美的‘密室’吗?”

平居的房间有两扇具备内置锁的门,一扇通向走廊,另一扇通向阳台,以及一扇面向阳台的窗户。

说是阳台,也就是用木栅栏和外界隔起来的一道走廊罢了——轻轻一跳就能翻过去的水平。

“……会不会有人躲在房间里,趁五人打开门后偷偷溜走了呢?”杨昭泉思考了一下发问道,“毕竟平居没有像宅邸或者宾馆那样的大门,每个人的房间都等同于暴露在野外啊,犯人很可能是外部的人,藏在案发现场再趁机溜走了吧?”

这是1号对于14号的假说提出的驳斥之一,看起来它也可能适用于这个情况。

“已经用相关的‘绝对真实’证明过了。”16号搭着17号的肩膀说道,“发现尸体时应该是没有人藏在房间里的。”

“真的能证明吗?请求的‘绝对真实’的内容是什么?”杨昭泉追问道。

“可以证明。为此我们请求了 ‘绝对真实’,可以保证绝对没有人在杀人后藏在了房间内部。”16号竖起食指,信誓旦旦地说道。

“那样的话犯人怎么可能犯下罪行?”顾琴风说道,“这里不是推理小说,而是游戏,游戏的规则是犯人必须进入房间里才能杀人啊!被发现时房间是完全封闭的话,犯人是怎么从房间中逃脱的?”

“是啊,如果不是趁发现者用万能钥匙打开房间的时候溜出去的话,犯人不可能在杀人后离开现场啊?”杨昭泉补充道。

“啊啊,那就把请求所得的‘绝对真实’告诉你们吧。”16号挠了挠头发,“‘绝对真实’——当发现尸体时,房间的窗户和通向走廊的门都是上锁状态。”

“咦?那通向阳台的门不是没上锁吗?”顾琴风说道。

“……因为发现尸体的五人是用万能钥匙打开的通向阳台的门才进去的啊,那道门怎么可能上锁。”16号用有点同情的眼神看着顾琴风。

“那个,不好意思,”

我瞅准他们谈话的空际插话道,

“能给我详细说说他们发现尸体的过程吗?”

“嗯?”17号微微抬起头打量了一下我,随即微笑着说道,“你听这个干什么?”

“唔……出于一种好奇吧……还是说责任感呢,感觉不听听的话就有种自己没有好好参与游戏的感觉呢……哈哈。”我连忙搪塞过去。

“那就告诉你吧。”16号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开始了回忆,“根据五人的证言,他们在早晨集合后打算一起去用餐……大概是这个缘由吧,但是27号的房间通向走廊的门是上锁的,他们敲门半天没有得到回应后,于是一同去阳台的门那里,但是发现窗户和那扇门也都是上锁的……于是他们请求了万能钥匙打开了门,然后就发现了尸体……”

“那个,我有几个留意的地方。”估摸着16号已经把话说完了,我发问道。

“嗯?什么?”16号看向我。

“第一,5人是一同发现尸体的吗?”

“嗯……根据他们说的,5人应该都是尸体的第一发现者。”16号回答道。

“第二,他们是‘一同’前往阳台的吗?”

“什么意思?”16号不解地看着我。

“我的意思是,5人是否同时离开走廊,并同时到达阳台,在此过程中没有出现有人不在其余人视线内的时间?”

“哦?你这问题很有趣唉。”17号眯起眼笑了笑,“莫非你有什么想法吗?”

“也不能说有什么想法……”这个密室乍看之下却是无解,但是如果杀人后和发现尸体时这一段时间内有给人来动手脚的机会的话,就会衍生出新的“可能”。

“真相”藏于诸多“可能”之后,“推理”要做的便是将未藏匿“真相”的“可能”悉数否定,并找出藏匿了“真相”的那一份“可能”。

如果不能列举出所有的“可能”的话,也许在“推理”的开始就会与“真相”失之交臂。

“但如果有人利用空隙来做些小动作的话,也许会蒙蔽住我们的眼睛。”我含糊地解释道。

“会做出什么小动作呢?”16号摆了摆手,“不过既然5号这么热心于破案的话,我会帮你问问那五个人的。”

“额,我也不是热心……”能不做的事情尽量不做,这就是我的信条之一,也就是说,在我身上不存在真正的“热心”,存在的只是“合理”罢了,“第三个问题……”

“发现尸体时,通向阳台的门真的是‘锁着’的吗?”

一个声音抢道。

26号正站在一边冷冷地打量着平居。

“你说什么?”16号一时没反应过来。

“发现尸体时,通向阳台的门真的是‘锁着’的吗?”

26号重复了一遍。

“……你什么意思?”

“用万能钥匙开门的人如果是凶手的话,大可将本来就是打开的门再次‘打开’一遍,将现场伪装成一个密室——这种手法的可能性有人确认了吗?”

26号紧紧盯着平居。

“根据五人的证词的话……”

“证词?”26号不屑地说道,“我要的可不是什么证词……你们有人请求这方面的‘绝对真实’了吗?”

“唔唔……还没有……”

“嘁。”26号瞟了16号一眼,“我要亲口问问其他五个人,如果能省下一份‘绝对真实’的使用权也未免不是好事。毕竟还有至少7个杀手的帷幕等着被撕烂呢。”

留下这样一句,26号径自向平居走去。

“什、什么啊,这么嚣张。”16号不满地嘟囔了一句。

“如果有真本事在的话,嚣张也不过就是一种单纯的属性罢了。”17号眯着眼睛笑了笑。

“不过谦逊才是国人提倡的精神理念吧?”顾琴风质疑道。

“傲慢是天生的,谦逊是人工的。”我忽然想起木心的这句话,便随口说了出来。

“听起来像是某位哲学家的言语呢。”17号转过头来,他的表情永远是笑眯眯的,看不透的感觉反倒让我生出一种畏惧感来。

“不过5号想问的问题是什么呢?”17号追问道。

“啊……这个……”我挠了挠脸颊,“已经没有必要了,我刚刚想了想,好像是无关紧要的问题……”

“是吗?小心别让犯人溜走了哦。”17号说道。

在此我撒了个小谎。

我没有继续追问下去是因为我想问的问题已经被26号抢先提问了。

而我想要的答案也会在不久之后获得。

至于撒谎的理由么。

我也只能承认是出于“自保”心理。

弱化自己的威胁来降低自己在杀手严重的分量。

我不能否认我这样的想法。

但我并不会以此为耻。

不懂得入鞘的剑没有资格临阵克敌。

正如进攻是最好的防守一样,防守也是一种有效的进攻。

只不过很多人都把这一点忽略了。

因为很多人觉得“自保”意味着懦弱和自私。

开什么玩笑。

如果基于“面子”的思想来思考问题的话,一切问题的解答都会步入歧途。

所以说,“面子”这种东西实在是世界上最无用且最有害的东西。

“厚脸皮”尚且能保暖,“面子”却只会限制自己的思维。“厚脸皮”与“面子”,就是“奸人”和“小人”的区别。

“奸人”并非“坏人”,恰恰相反,在某种意义上,“奸人”才是有能力行使正义的势力。

因为“奸人”能够获得行使正义的资格。

也拥有行使正义的资本。

世界上很多正义都是由“君子”来行使的。

而也有很多正义是由“奸人”来行使的。

曹操不久被称为是“奸雄”么?

至于“小人”,这类群体却只能屈于“君子”和“奸人”之后,匍匐乞求。

“小人”与“奸人”之差,只在“面子”上。

为什么很多人认识不到这一点呢?

还是说认识到了,却主动忽略掉了呢?

我没心思思考这种问题。

因为考虑那种人的动机根本没有意义,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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