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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收入

我是朗基努斯

  

有了驴,速度果然快很多。原本一天的路程,花了三四个小时就到了。虽然路上遇到一伙山贼,但为首的山贼似乎觉得我不好惹,放我过去了。很明智的的决定,毕竟我也不想随便杀人,除了有人正式向我发出挑战。

布拉格城的外围是一圈护城河,四座大桥分别位于四个方向,连接着四个大门。我骑着驴正要进去,城门口的警卫拦住了我。“除了城内的居民,剩下的人必须缴纳一银币作为暂住费用。”我将口袋里的一银币递了过去,警卫扔给我一个牌子。上面有着城主的印章和暂住证的字样。“这张暂住证的有效期是七天。七天后如果你没有离开,将会被逮捕。”无视了警卫的话。我踢了下驴,快步进入。

城里的道路分布以城市中央的主城为中心,四条大道直通四个城门。中间夹杂着许多小路将四块区域串联起来。我想想身上的九银币和身旁的一头驴,决定先找个旅馆住一下。

在看了很多看起来很豪华我肯定住不起的旅馆后,一间看起来很破旧的小旅馆让我有了希望。这间小旅馆坐落于小巷深处,一个小木牌上刻着旅店的字,看起来应该有一段历史了。推开老旧的木门,门上的铃铛响起。而里面一个大妈正坐在吧台上打盹。听到铃声响起,大妈缓缓睁开眼睛。“一晚10铜,只提供晚餐。”大妈又闭上眼睛。“好吧,那就十晚吧。”我扔了一银在吧台上。大妈收下后,扔了一把钥匙过来。“三楼最后一间。旅馆后面有马厩。”

我把驴安置好之后,走出了旅馆。向路人问了一下哪里有市场后,就直接奔过去了。市场在平民区的中心,基本上都是摆地摊。我大致看了一下,走了几圈,对金钱有个大概的认识。一个正常人一天的伙食费大概是三劣铜,九个劣铜等于一铜。一金等于100银,一银等于100铜。一户人家一年的消耗大概是4个银币。收入则是四银多一些。那我现在的身家在普通人中算不错的了。

当然,也只在普通人中。毕竟刚刚路过一家武器店时,竟然看到10金的武器,那是啥?神器吗?

看来还是先赚赚钱,再去找东西吧。我想了一下,找路边摊买了一件灰色的单衣和一件裤子。再买双布鞋。回到旅馆把身上的铠甲换了下来。

这件铠甲是以前教会特制的,陪了我很久都没有生锈,材料是奥金,十分结实。听说还特地附加教会的神迹,可以抵挡大多数的魔法,还能自我修复,被称之为法师杀手。我想应该很值钱。

在这家看起来很高大上的防具店门口,我盯了半天,最后决定卖给这家了。别问我为什么要卖掉这件,对我来说,这只是以前身为教会骑士时必须穿的义务罢了。不然,布衣和铠甲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砍过去都是死。

但我不打算说明它的强大,直接用祖传盔甲的名号卖了个50银。毕竟奥金十分坚硬,店主在测试盔甲时断了五六把刀,所以才卖这么多。普通盔甲最多就10银。但如果他知道这盔甲的魔抗十分高,又会自我修复,没准会买得更高。但是,我好歹也是这盔甲的前任主人,也不希望它落到那些纨绔子弟手中,还是让识货的人来吧。

拿着58银,我走出了护具店。有点钱了,找个委托干点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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