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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我与救命的人和狗

我的画皮女友

  

疼!

好疼!

身体似乎已经散架了。

骨头咔咔作响。

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呢喃。

就像垂死的老人在面临死亡时所发出的那阵沙哑难懂的音节。

现在我连起身的力气都没了。

脚步声还在靠近。

就仿佛朱元璋赏赐给徐达的鱼汤一样,当它到达的那一刻,就宣布了我的死刑。

垃圾桶里还有不知道哪个混蛋扔的酒瓶子,在我倒下去的时候刚好划伤了手。

要是我知道是谁做的一定不会放过他。

混蛋!不知道城市垃圾也规划分类吗!

但事到如今,垃圾桶里有没有玻璃片也没有什么意义。

我,就要死了。

我十分清楚这一点。

只要几分钟后,我就会被肢解分碎。

然后像家畜一样被吞吃。

也许皮会被剥下来,做成另一个身份。

就像霁月一样。

供给那个画皮使用,在“霁月”这个身份暴露时,“我或许”会成为她逃跑时所用的另一件衣服。

世界上会少了一个人。

一个名叫太簇的人。

18岁的男子高中生。

一个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有贡献的人。

即使是想要做出什么,也倒在了中途一半。

我早就知道,做出那种选择就会导致现在的局面。

装作帅气地像小说漫画的主人公一样说着“不”,然后自以为很有型地替四叶挡下了死亡的危险。

笑死人了。

我并不会因为自己的一个想法动作就成为英雄。

全身都在痛苦哀嚎的关节,以及手心虎口处流淌的血液告诉了我一件事——

现实是很无情的。

咚,咚,咚。

啊,来了吗?

她要来了吗?

发出那么大声响,她一定就知道我躲在这里吧。

呵呵呵,没想到最后还是得死。

早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在看见霁月被吞食的时候就让怪物一同把我吃了。

这样至少当时我不会像个胆小鬼一样怯懦地逃跑。

话说,被吃掉,会很疼吧。

肉会被锋利的牙齿像刀具一样割开。

肠子筋肉,骨头血液,最后都会被一股脑吞进去。

不管生前是性格多么鲜明的人,死后都会化作一堆烂肉。

唔,咽,呕……

好想吐。

腹部在颤抖。

胃在翻涌。

可以的话。

真不想被吃。

但没有后悔了。

我很清楚,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做出代价。

我,也该认命了。

不管我之前的人生多么懦弱胆怯,至少,在最后的最后,我勇敢了一回。

面对那种怪物,普通人类的反抗根本没有任何用处,我也是时候放弃了。

我闭上眼睛。

静待ta的到来。

等待着被撕碎。

等待着被吞吃。

似乎闭上眼睛,就会到死也不会有丝毫伤痛的。

但不知道为什么,在闭上眼睛的时候,我的脑子里想起了很多人。

就像小说漫画里某个角色即将死亡的时候通常就会进行回忆来使读者进行共情一样。

我竟然做起了往日里觉得很肉麻的回忆。

我想起了母亲。

这个时候她会在干什么呢?

也许已经入睡了。

林文?

那个臭家伙一向不怎么喜欢我,这会估计都没有注意到我没有回家。

也许知道我已经死了,她都不会有太多伤感。

至于寸头同学和四叶。

虽然对不住他们,但是因为相处时间太短我实在是产生不了什么回忆。

嘛,也差不多就这样了。

经历我刚才想起的那一切,我发现似乎就算我死了对这个世界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可能,并不会有人会为一个无名小卒的死亡而痛惜伤感。

我,太簇,一个孤僻的普通人。

没有保护心爱的女孩,遇到危险也是自顾自的逃走了。

最后也要死在垃圾桶里。

这就是我的结局吗?

这里就是一生的终点吗?

真是……可悲啊。

咚,咚,咚。

那道脚步声停下来了。

就定在我面前。

外面的东西似乎在喘气,声音很急促。

我可以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翻垃圾桶的盖子。

头顶沙沙作响。

嗯,就在这里吧,让我体面地离开吧。

我任凭ta在我面前发出声响。

垃圾桶的前端传来了摩擦的声音。

顶端轻微地挪动了。

紧接着垃圾桶的顶端开始移动。

永别了。

林文,母亲。

在我这样想的同时。

垃圾桶的顶盖被完全掀开了。

“啊啊啊啊啊啊!”

我突然大喊着,发出不明所以的音节。

高挺直着伤痕累累的身子,在垃圾桶顶盖被掀开的同时“翘”了起来。

右手紧攥着一块酒瓶碎片,即使血已经浸透了衣袖。

即使碎片已经深深地嵌入了伤痕。

即使这样,我也握紧了碎片,在垃圾桶掀开的同时,猛地向前刺出。

就算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要这么做。

明明已经打算放弃了,明明已经决定埋葬于此了。

明明就算死也不会有太大关系。

但是为什么,身体还在拼命地挥动。

我不知道。

也不想知道。

就算这个世界没有人在意我会不会死,就算死了也不会对这个世界产生任何影响。

但是我想活下去。

就算要每天和林文一起拌嘴也好。

所以……

不管你是什么剥皮抽筋的怪物,想要杀我我也会拼上这条性命在你身上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痕!

之后我挥出了手中的玻璃片。

玻璃片扎了个空,反倒是手,被什么毛茸茸的东西扑了一下,被打在一边,手上的菠萝包也因此掉落在地。

紧接着是一道惊愕的声音从我面前响起:

“太……簇,太簇,是你吗?你在这里干什么?”

充满雄性气魄的男子声音。

欸?

我惊魂落魄地睁开眼睛。

眯了眯眼想仔细看清面前的人是谁。

两队模糊的重影渐渐重合起来。

我看清面前是谁。

田老板,还有他家的萨摩耶(刚刚拍掉我手的也是它)。

“欸?你们怎么在这里?”

“这句话应该是我对你说的吧?”田老板赶紧把我从垃圾桶里拉出来,有些哭笑不得地对我说道:

“怎么搞成这副样子了,太簇先生,从我家店里出来以后你到底遇到了什么了啊?”

“没,没什么。”我回答得有点含糊不清。

刚才还做好了拼死一博的打算,现在田老板的出现又宣布我暂时还是安全的,这之间的落差太大导致我还有一股不切实际的虚无感。

“田,田老板,你身后有跟着什么吗?”

“跟着什么?”他的脸色有些古怪:

“没有,太簇,我来的时候一直一个人,就算有人在身后偷偷跟着小白的鼻子也会发现……太簇有谁在追你吗?”

“不,没事。”

我暂时松了口气,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霁月突然消失了,但是至少现在我可以安心一点了。

紧接着我又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田老板,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哦,你说这个啊。”田老板指着萨摩耶说道:“是小白带我来的,要不是我带小白遛弯的时候它突然一个劲地咬着绳子拐向这个地方,我都发现不了太簇你。”

“这样啊。”

我蹲下身子,望着那只狗。

它眼睛也直直地盯着我。

救我的居然是条狗……真不可思议。

虽然不知道你怎么做到的,但没有你我今天就交代在这里了。

我心里这样想着,但是嘴上却在说:

“谢谢你了,小白。”

“汪!”

它叫了一声,舔了舔我的脸。

“那,谢谢你了,田老板,你今天帮了我一个大忙。”我站起身子,对田老板认真地说道:

“日后我会登门感谢的。”

“嗯,那我先送你回去吧。”

“不,不用了。”

考虑到霁月可能还在附近,我不能让救命恩人也陷入危险之中,因此并没有答应田老板。

而是强撑着身子想要向家的方向走去。

但身体的负荷,在我做出“站”这个动作时终于突破了临界点。

我身子一歪,头就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然后身体不受控制向旁边倒去。

扑通!

“方,方簇,你没事吧!”

“你身上怎么那么多血!手上,脚上都是血!”

“该死,先送去医院,该死,我手机没电了,方簇,借用一下你的手机……”

田老板扑在我身上,一脸焦急,但我没有听清他后面说了什么。

身体突然变的好冷,眼皮子也止不住地打架。

啊……

逞强什么的,最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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